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,现发布涉及宁波机场进出港航线客票特殊处理办法。
一、 适用条件
客票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:
(一)2021年12月7日10:00(含)前购买或换开的华夏航空987开头的国内客票;
(二)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(含)至2021年12月25日(含)之间宁波机场进出港(含经停)的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G5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、华夏通程航班;
(三)在2021年12月7日00:00之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。
二、满足上述条件客票特殊处理规则
在客票有效期内,客票可按照如下退改规则处置:
(一)变更
1. 可免费更改一次至2022年1月15日(含)之前华夏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行程、相同舱位的航班,免收变更手续费、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。
2. 若旅客第二次变更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之后的航班,依照《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》办理。
(二)退票
1. 符合条件的客票,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