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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太原、武汉、青岛、九寨沟、红原机场进出港航线客票特殊处理办法的通知
来源:华夏航空发布者:华夏航空

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,现发布太原、武汉、青岛、九寨沟、红原机场进出港航线客票特殊处理办法。

        一、  适用条件
客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     (一)2022年9月29日00:00前购买或换开的华夏航空987开头的国内客票;
     (二)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(含)至2022年10月18日(含)之间太原、武汉、青岛、九寨沟、红原机场进出港(含经停)的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G5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、华夏通程/联程航班;
     (三)在2022年9月29日00:00之后申请客票退票。
     (四)若为多航程联运客票需同时满足:同一乘机人、前一段的到达站与下一段的始发站为同一城市,或前一段的始发站与下一航段的到达站为同一城市,所有航程时间在 7 天 (含)内,票号情况为同一票号或连续票号,其中一个或多个始发或目的地符合疫情特殊退改标准的客票。
        二、满足上述条件客票特殊处理规则。
在客票有效期内,客票可按照如下退票规则处置:
    (一)退票

      1.     符合条件的客票,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。

      2.     已办理自愿退票、变更业务的客票,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/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