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程须知
应急出口乘坐规定
来源:华夏航空发布者:华夏航空

1、乘坐应急出口座位旅客应具备能力

1) 确定应急出口的位置;

2) 认出应急出口开启机构;

3) 理解操作应急出口的指示;

4) 操作应急出口;

5) 评估打开应急出口是否会增加由于暴露旅客而带来的伤害;

6) 遵循机组成员给予的口头指示或手势;

7) 收藏或者固定应急出口门,以便不妨碍使用该出口;

8) 评估滑梯的状况,操作滑梯,并在其展开后稳定住滑梯,协助他人从滑梯离开;

9) 迅速地经应急出口通过;

10) 评估、选择和沿着安全路线从应急出口离开。

注:该条款中(1)-(9)条内容适用于CRJ900NG 机型,(1)-(10)条内容适用于A320机型和ARJ21 -700 机型。

2、限制乘坐应急出口座位人群:

1) 该旅客的两臂、双手和双腿缺乏足够的运动功能、体力或灵活性导致下列能力缺陷:

a) 向上、向旁边和向下达不到应急出口位置和应急滑梯操纵机构;

b) 不能握住并推、拉、转动或不能操作应急出口操纵机构;

c) 不能推、撞、拉应急出口舱门操纵机构或不能打开应急出口;

d) 不能把与机翼上方出口窗门的尺寸和重量箱似的东西提起、握住、放在旁边的座椅上,或把它越过椅背搬到下一排去;

e) 不能搬动在尺寸与重量上与机翼上方出口门相似的障碍物;

f) 不能迅速地到达应急出口;

g) 当移动障碍物时不能保持平衡;

h) 不能迅速走出出口;

i) 在滑梯展开后不能稳定该滑梯;

j) 不能帮助他人用滑梯离开。

2) 该旅客不到 15 岁,或者如没有陪伴的成年人、父母、或其他亲属的协助,缺乏履行上述第1条列出的一项和多项能力;

3) 该旅客缺乏阅读和理解本条要求的能力,缺乏理解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提供的有关应急撤离指示的能力,或者缺乏理解机组口头命令的能力;

4) 该旅客在没有隐形眼镜或普通眼镜以外的视觉器材帮助时,缺乏足够的视觉能力导致缺乏上述第1条列出的一项和多向能力;

5) 该旅客在没有助听器以外的帮助时,缺乏足够的听觉能力听取和理解乘务员的大声指示;

6) 该旅客缺乏足够的能力将信息口头传达给其他旅客;

7) 该旅客具有可能妨碍其履行上述第1条所列的一项或者多项适用功能的情况或者职责,例如要照料幼小的孩子,或者履行前述功能可能会使其本人受到伤害;

8) 属于精神不正常、行为不能自制的旅客;

9) 在押的被管制人员;

10) 可能因身体条件影响应急出口通道快速撤离的旅客;

11) 特殊运输旅客(提出由于身体残疾,适合于自己残障的唯一座位是出口座位);

12) 该旅客拒绝遵守我公司机组成员或者经授权的其他雇员发出的、执行按照本程序制定的出口座位限制的指示。